青阳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青阳县位于皖南北部,境内山、丘、圩并存,有“七山一水一分田,还有一分道路和庄园”之称。县治蓉城镇位于县境中部偏西。四大佛教名山之一的九华山位于境内。青阳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北接铜陵、合肥(距铜陵大桥55公里、距合肥200公里),南临太平湖、黄山(距太平湖大桥50公里、距黄山120公里),是皖南黄金旅游热线(两山夹一湖)的中点;318国道横贯东西,103省道直穿南北。县内公路总长664.4公里,1997年实现了乡乡镇镇通油路,村村通公路。青阳生态环境优美,资源丰厚。全年平均气温16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照充足。青阳属北亚热带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无霜期达220天,有利于动植物繁衍生长。全县有林地百万亩,森林覆盖率56%,珍稀动物植物上百种。农业、矿产、旅游三大资源尤为丰富。主要农产品有粮食、蚕茧、竹木、茶叶、苎麻、花卉盆景、水产品等;矿产资源有方解石、白云石、石灰石等7类36个品种;主要名胜佳景有烟霞园、神仙洞、刘冲石刻、五溪山色、舒潭映月、桃岩瀑布、莲峰云海、天柱仙踪等。